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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措施成绿色建筑推行“不二法门”

一、建筑节能工作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省的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1196万吨,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工作目标任务,为我省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1、组织领导不断强化

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 17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得到加强。全省各地相应成立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领导小组73个,并设立了建筑节能工作机构,形成了统筹安排、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省、市、县三位一体推动建筑节能的工作机制。2008年5月,印发了《湖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2、法规标准逐步健全

2009年3月,省人大审议颁布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直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贯彻《条例》的实施办法、管理规定,标志着我省建筑节能工作从积极探索迈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初步建立起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颁布了《湖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6项建筑节能地方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自保温》等23项标准图集,《太阳能光伏板幕墙施工工法》等26项工法,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

3、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由75.3%提高到100%,竣工阶段由50%提高到96.5%。各地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对303栋办公建筑、6030栋居住建筑和51所大专院校建筑进行了能耗统计,对205栋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建立了省和武汉市两级能耗监测平台,监测数据分析成果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中得到应用。

4、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加大

全省共组织建筑节能科技立项83项,鉴定科技成果41项;发布6批“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和淘汰(限制)目录”,累计推广新技术、新产品345项,限制淘汰落后技术37项。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湖北省建筑节能技术导则》,武汉、宜昌等市组织开展了《地源热泵系统推广应用技术》、《外墙自保温系统》等项目研究,初步形成了适应湖北气候特点和资源条件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页岩陶粒轻质砌块为主的外墙自保温、活动外遮阳中空玻璃窗及节能门保温、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水、雨水回收循环利用等建筑节能技术体系。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初具规模

争取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我省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1个,批准武汉、襄阳、宜昌、咸宁、天门、钟祥、宜都、鹤峰等8个市、县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确定省级示范工程72项,市县级示范工程98项。2009年省里出台《310直播手机版: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后,各地积极在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全省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532万,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40万,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55兆瓦。

6、绿色建筑发展起步良好

组织武汉城市圈各城市研究制定了《武汉城市圈绿色建筑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武汉市政府颁布了《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武汉、黄石、孝感、仙桃、潜江等城市启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8个,总建筑面积345万。我省共有6个项目获绿色建筑创新奖(国家级2个,省级4个),6个项目取得国家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7、“禁实”与新型墙材同步推进

通过严格执行《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全省粘土砖生产和使用得到了有效控制。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和61个县(市)城区全面实现了“禁实”目标,武汉市还完成了“禁粘”(禁止使用粘土砖)任务。“禁实”工作的大力推进,促进了新型墙材的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1467家,新型墙材生产能力达到375亿标砖,满足墙体自保温要求的加气砌块产能达到170万立方米,新型墙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2%。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目前我省建筑节能工作主要依靠政府部门行政监管来推动,如何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激励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突破;二是技术支撑体系还不够完善,新型墙材品种、性能还不能满足建筑节能要
求;三是各地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进展不平衡,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存在擅自变更节能设计、不按节能设计施工、不严格执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待我们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机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今年是“十二五”第一年,我省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建筑节能总目标提出了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是:实现建筑节能100万吨标煤。县以上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标准;发展绿色建筑150万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以上;巩固“禁实”、“禁现”成果,组织开展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新型墙材占墙材的比例77%以上,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85%以上,散装水泥供应量4300万吨、预拌混凝土3500万方、预拌砂浆10万吨。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目标考核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机构,配备人员,落实经费;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根据省政府与市(州、林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及市(州)与所辖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实行层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县一级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督办;三是进一步严格检查考核,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实施执法检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制度。最近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已将《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下发各地,对各市(州、林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排使用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主要依据。

2、突出新建建筑监管,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严格执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全面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在巩固市(州、林区)城区建筑节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县(市)城区和重点中心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切实加强建筑规划、设计变更、现场监管、节能分部验收、信息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控制。明确建筑节能规划控制要求,严格设计变更管理,严禁以设计变更的形式降低节能标准甚至不执行节能标准的行为,所有节能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核手续。重点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制度,尤其要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310直播手机版: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加强外墙外保温材料检查,坚决杜绝使用以次充好、伪劣假冒产品,防止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确保节能工程质量,提高竣工阶段的节能达标率。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规范施工现场、销售现场和售房合同的节能信息公示方式和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3、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扩大试点示范效应

从今年开始,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提出集中连片推广方案,明确集中推广的重点区域、推广目标、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对已批准的示范市县,示范任务完成情况好的,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验收后将予以表彰并授予示范称号;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示范资格。严格执行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规定,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示范政策支持,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4、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省政府已将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将组织编制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做到各地都有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绿色建筑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工作,促进绿色建筑规范化发展,努力提高绿色建筑水平。

5、推进监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实施节能改造

继续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能源消耗情况统计,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提高各单位执行国家310直播手机版:室内温度控制的自觉性。采取财政支持、单位自筹、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选择围护结构较差、用能系统陈旧、运行能耗较高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取得成功经验。

6、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完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

充分发挥我省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培育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搭建建筑节能技术研发交流平台,加快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今年我们将研究编制建筑节能技术、太阳能建筑应用、地源热泵建筑应用、绿色建筑主导技术和材料应用技术指南,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体系,加强省级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目录与地方备案管理。要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对已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研究、评估,针对本地气候特点、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推广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轻质砌块、CL结构体系这些具有外墙自保温功能的技术体系,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体系,中水、雨水回收循环利用技术体系以及经济适用的外遮阳技术,都适合在我省推广应用。特别是加气砌块、陶粒轻质砌块等外墙自保温体系,不仅可以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与建筑同寿命,还解决了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过程中防火安全,使用中易产生裂缝、空鼓、渗漏、脱落等问题,适用于城镇各种形式的建筑,很有推广价值,要大力推广应用。

7、加快发展新型墙材,逐步启动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

在巩固市、县城区全面“禁实”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省里将就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分批次设定“禁实”目标,逐步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技术先进、规模合理、节能利废效果明显的新型墙材骨干企业,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引导墙材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淘汰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产品,发展绿色、节能的新型墙材,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要严格执行新型墙材认定制度,对认定后达不到产品质量要求的要责令整改,确保全省新型墙材健康有序发展。

8、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激励、市场化运作共同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机制。加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培育节能服务产业激励政策的研究,制定出台湖北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发挥基金在“禁实”,发展新型墙材和促进建筑节能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310直播手机版: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10直播手机版: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在融资、税收等方面支持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建筑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一条龙服务。

9、加强配套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节能宣传

充分发挥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建筑节能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在全面提高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检测能力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和节能管理队伍素质建设。要开展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观摩示范工程,提升管理水平,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工作质量高的管理队伍。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多途径、多渠道立体宣传,不断提高全社
会建筑节能意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积极性,促进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