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直播手机版

图片
欢迎光临310直播手机版:!
申请入会:010-57811378,15001218405 会展合作:010-57811562 邮箱:cabee@cabee.org 新闻供稿:010-57811501
310直播手机版: >> 业界动态 >> 业内热点
环保加压 淘汰“欠账”企业
天津市建筑节能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天津市政府关怀和指导下,在天津市建交委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自 1991年实施建筑节能工作以来,采取以政策法规为先导;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为支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为基础;推动供热体制改革为措施;加强建筑节能监管为手段,大力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建成节能住宅 1.3亿平方米,占全市住宅总量的 67%。完成 1342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任务。建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采集平台,实现260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和远程传输。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400万平方米。建设100项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到2010年底供热计量试验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2009-2010全市集中供热煤耗下降到 21.8公斤标煤 /平方米,累计节约燃煤390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1053万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70亿标砖,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79%。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 71%。积极探索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建筑能效交易试点,并成功进行了第一笔建筑能效交易,为我国碳市场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十一五”期间,主要在八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建立建筑节能法规体系是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加强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 2006年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相继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专项审查、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和材料备案、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等 12项规范性文件,确立了依法开展建筑节能的工作格局。今年市人大将《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列入 2011计划立法项目,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部门多次组织调研和听取建筑节能工作汇报,研究采取创新机制推动建筑节能。为充分发挥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作用,与行政法规形成互补,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技术法规建设工作,编制了我市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 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和 31套标准设计图集,为推进建筑节能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抓好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确保新建建筑不欠账,逐步提高节能建筑的比重,降低建筑用能负荷。我市自 2005年开始强制执行住宅三步节能、公共建筑 50%节能标准,且我市每三年坚持对标准进行修订,不断提高要求。从节能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专业队伍施工、工程质量监管、专项竣工验收、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供热计量监管等 8个环节入手,实现了建筑节能长效闭合管理。同时,运用行政和技术法规手段加强监管力度,每年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确保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三步节能住宅7200万平方米。经过近十几年努力,建成节能住宅建筑达到 13049万平方米。其中一步节能建筑比重达到 26.84%,二步节能达到 17.98%,三步节能达到 55.18%。为降低我市建筑能耗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改善居住环境,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据统计,我市不节能住宅建筑为5592万平方米,占住宅建筑总量28.7%。不节能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与我市三步节能住宅比每平方米多耗标煤 20公斤,每年多耗标准煤约 110万吨左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降低建筑供热能耗的重要途径。2006年我们选取 80年代建设的“大板楼”住宅为突破口,按照我市三步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节能改造,不仅降低了既有建筑供热能耗,又提高了群众居住热舒适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被群众称为最惠民的民心工程。 2008-2010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下达的任务,积极筹集资金,组织区县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先后对我市红桥区、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东丽区等11个区县134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受益群众达20万。2010年进一步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我市大板楼节能改造步伐,完成了33万平方米大板楼的节能改造任务,计划再用三年时间全部改造完成,得到了居民的拥护,从2009年起,被市委、市政府纳入今后几年内 20项民心工程之一。
四、实施能耗监控,推进公共建筑节能降耗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我国公共建筑能耗比居住建筑高5-10倍,推行公共建筑节能意义重大。2007年我们首先选取办公、商业、医院、宾馆、学校等 12栋共 5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作为试点,组织天津大学、天津城建学院等单位开展建筑能耗审计、用能诊断技术服务,选取了 3栋建筑尝试进行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和用能远程传输。 2008年住建部和财政部确定我市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三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天津市已建成公共建筑运行能耗采集与远程传输平台,对 260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实现远程传输和监控,为公建项目节能改造提供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10直播手机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积极组织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检查,于2010年8月份选区了6个公共建筑项目进行了集中抽查,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节约一次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太阳能、土壤能、污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研究,组织专家编制了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图集和技术指导意见,并在 350万平方米新家园和小城镇建设中大规模推广应用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组织天津公馆污水源热泵利用、安定医院地源热泵利用、蓟县毛家峪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利用、富水一方住宅地源热泵和智能空调新风技术应用等项目,“十一五”期间我市建成了 100项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促进了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积极申报建设部和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项目,共有 14个项目获得 1.05亿元国家财政资金资助。截至目前,我市太阳能、地源热泵、风冷热泵、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1400万平方米。
六、实施供热计量,实现建筑节能节费
    提高热源效率,降低建筑供热负荷,为居民提供可控制、可调、节可计量的供热系统,是推行建筑节能重要工作。我市早在 1998年开始供热计量示范,实行按户分环一户一表的供热计量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2001年开始在新建建筑中实行供热分户计量设计,制定供热计量设计和验收标准,建立了从设计、质量验收备案、准入管理等监管措施,强制推行新建建筑“按户分环”供热管理制度,目前我市按照一户一环管道设计施工,具备装表计量条件的建筑达到8900万平方米。出台了《天津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暂行办法》,制定了供热计量收费合同,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截至 2010年,实施计量收费建筑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居民退费率平均在60%以上,退费额在8-18%之间,平均用户耗热量指标为98.75千瓦时/平方米,比全市平均水平降低 11%,实现了节能节费。
七、加强科研创新,促进新型建材发展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研究,开展新型保温材料、既有建筑综合改造技术、建筑遮阳技术检测、低能耗建筑设计、区域多能源供热供冷互补调配技术、装配式承重混凝土保温墙体等建筑节能技术研究,逐步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建设砂加气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处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散装水泥等节材利废产业,积极创建建筑节能产业基地。目前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 70亿块标砖,占全市墙体材料应用率的79%。全市自产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518万吨,全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71%,节约包装费3.62亿元,减少粉尘排放量 4.56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达550万吨。促进了天津市建设领域循环产业的发展。
八、探索市场机制,开发建筑能效交易市场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发挥市场机制,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向深层次发展。以国家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依据,探索以公共建筑用电限额和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作为天津市民用建筑用能定额,逐步实行超定额购买碳排放量的抵扣制度。市政府批转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实施方案》,成立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专业委员会和办公室,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建筑能效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完成了试点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核证工作,签发了我国第一笔民用建筑能效碳减排量证书。试运行了民用建筑能效交易试点项目备案程序;确定了建筑能效交易的编码规则,建立了民用建筑能效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完善了民用建筑能效交易的登记程序。于2010年2月9日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了全国第一笔民用建筑能效交易,交易合同的节能量共计4500吨标煤,折合11500吨碳当量。初步形成了民用建筑能效交易运行模式。
    随着建筑节能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积极应对建筑能耗不断增长趋势。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小城镇建设加速,建筑存量不断增长,建筑用能呈不断增长趋势已成定局,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出台建筑节能激励政策,降低建筑能耗增长幅度。二是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和考核制度。目前我国统计部门还没有建立针对建筑能耗的统计制度,建筑用能和消费分别混在工业、商业、人民生活等行业,不利于实行建筑用能科学管理,应将建筑用能统计纳入节约能源法。三是实行节约能源行业统一管理。建筑节能主要涉及建筑科学合理能源建设、建筑节能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建筑用能运行管理等三个重点环节,建筑科学合理能源建设是建筑节能的重要内容,应统一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便于统筹城镇建设用能的科学建设,真正实现从源头到运行全过程建筑节能监管。四是建立民用建筑专项资金,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低碳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出台促进建筑节能产业、技术激励政策,鼓励建筑节能产业规模化发展。五是培育建筑节能市场机制,推行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建设民用建筑能效交易市场,推进由政府引导和市场为主导的推进建筑节能的机制。
    “十二五 ”期间,建筑节能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推进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全力抓好“十二五”建筑节能开局,把建筑节能减排作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改善民计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的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
    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上,要实现八项转型升级,建设八个保障制度,促进四方面的发展。
    八项转型升级是:推动新建建筑由一般节能向绿色建筑转型升级;推动既有住宅由示范性改造向成片规模化改造转型升级;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由监测向运行管理转型升级;推动能源利用由节约能源向优化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供热收费由按平方米向按计量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向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转型升级;推动建筑节能发展由政府引导向市场推动转型升级;推动建筑节能单个产品发展向推动建筑节能产业转型升级。
    建立八项保障制度是:加快建筑节能立法进程,力争2011年完成人大审议程序,尽快发布实施《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着力抓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建筑节能材料标识制度、建筑用能注册备案制度、建筑用能定额考核制度、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合同用能管理制度、建筑节能推广淘汰制度、建筑节能材料设备保险制度的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依法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促进四个方面的发展是:推进建筑节能,逐步扩大应用市场,拉动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我市“十二五”期间将重点促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促进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发展。以我市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核心,促进建筑节能和相关产业整体科学发展。